2月電子報|遺忘即同謀,記憶是抵抗
2025-2-27
2月22日,由70多個團體共同發起「228・0紀念行動」,600多名民眾走上街頭,悼念228事件,並呼籲深化轉型正義。遊行自日新國小出發,並沿途唱名、悼念受難者。遊行經過多個歷史現場,最終抵達行政院,由行動者以太魯閣族語、台語、客語及華語發表宣言,強調歷史記憶與民主價值。
228事件是台灣歷史上最深刻的集體創傷之一,不僅奪走了無數台灣人的生命,也影響了後續數十年的社會發展與政治體制。然而,這樣的悲劇記憶正在部分政治人物「放下仇恨」的呼籲下淡化,在連續假期的歡樂、國道塞車的煩悶中邊緣化,在228遊行路上的騎士喇叭聲中變得遙遠、模糊。沒有記憶和反省,就等於放任歷史重演的可能。
78年之後,228事件仍真相未明的今日,我們將繼續談論228。集體記憶是國家認同的重要基礎,若我們無法共同理解228的歷史,就難以建立對自身國家的認同。當228成為台灣人共有的記憶,才能轉化為捍衛民主與人權的動力,讓社會不再重蹈覆轍。紀念228,不只是悼念過去的受難者,更是確保我們不會讓台灣再度陷入威權統治的黑暗。
年假假期結束後,台北國際書展如火如荼展開。
司改會在「讀字公民書區」舉辦兩場冤案講座。第一場由協助王隆昌案的司改會執委羅開律師,分享王隆昌案件始末、救援時的所遇到的種種困境,以及他為何仍選擇堅持到底,為無辜者發聲。第二場則是由冤案平反者、司改會發展資源經理蘇建和,分享冤案受害者的困境、為何平反後投身司法改革,以及如何看待自己的生命,重新帶著愛走下去。
教授變囚犯?!王隆昌案背後的反思
彭詩涵/銘傳大學法律系、司改實習生
一紙判決,如驟雨狂風,瞬間摧毀了這位學者的一生。他的親友錯愕不已,他的學生無法置信,甚至連當年參與案件的人都感到疑惑。為何沒有任何確切的證據,卻仍能將一位無辜的教授送進監獄?他的家人忍受無盡的痛苦與社會的指責;他的學生失去了曾經指引他們未來的明燈;那些曾與他並肩努力的同事,也只能無奈地目送他走進黑暗的深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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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建和談司法人權與我
張馨容/成功大學法律系、司改實習生
蘇建和2012年無罪確定後,2014年卻因未消除刑事紀錄被限制出境。他不得不自行申請消除紀錄。長達21年的纏訟期間,他的父親過世,家中因為奔走訴訟而債台高築。他本人因監獄中的刑求而身體狀況不佳。
令人心寒的是,出獄當天國稅局仍打電話催討訴訟期間積欠的17萬元稅款。幸虧人本基金會湊集20萬元協助他度過難關。然而,金錢問題並非唯一的挑戰。出獄後,蘇建和要面對的不僅是生計困難,還有社會對他的異樣眼光。一些人對冤案受害者存有偏見,認為他們即便平反也難脫嫌疑。這種標籤化讓蘇建和與社會的重新接軌變得更加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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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司改會參與數位身分證訴訟起,我們就持續要求政府應該以最小侵害方式處理和利用人民的個人資料及數位足跡。2022年政府推動《數位中介服務法》,我們積極參與討論、深入思考,尋求言論自由與平台秩序的平衡。近年來,我們更成立「數位法治小組」,研議制定「數位基本法」,以應對當前快速演變的數位挑戰。
今年2月24日,由國際組織 Access Now 主辦的「RightsCon 全球數位人權大會」首次在移師台灣,一連四天在台北國際會議中心舉行。來自一百多個國家的公民團體、政府單位與包含Meta在內的科技企業,一同探討如因應人工智慧、數位平台、資料安全等科技帶來的人權影響。關注數位人權議題的台灣團體,也在大會當中提出了九項核心訴求要求台灣政府提出更加完善的法規政策。
由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開放文化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等在地公民團體提出的 9 項核心訴求,涵蓋了數位權利、個資保護、網路接取、數位平台、人工智慧、人權盡職調查與開源。
➤ 新聞稿|全球數位人權大會移師台灣,公民團體對台灣政府提出9大訴求
➤ 聯合聲明傳單(中英雙語版)
民間司改會長期關心不適任司法官的監督,為了在主體、客體、方法上對話出司法專業倫理的共通期許與改善目標,我們和全國律師聯合會司法改革委員會共同主辦【法官法修法四週年:多元的司法課責】系列座談會,探討及「不適任司法官的監督機制」及「律師的自律與他律」。
主持 江榮祥律師/全國律師聯合會司法改革委員會主委
關於個案評鑑是否有助於不適任法官或檢察官及檢察官監督,我們對於法官能夠依法公正獨立審判有所期待,但是公正獨立並不是說讓這個法官在審判上或者審判外完全不受到約束,約束應該是來自於法官自己的法官能力跟自律。
報告 李明洳律師/民間司改會副執行長
司改會於座談會中公布「法官法新法施行四周年民間版年度觀察報告」指出,三個老調重彈,包括人民請求案件仍難成立、「不付」評鑑理由多為「就法律見解請求評鑑」及「顯無理由」、不付評鑑告發人佔多數,以及決議書匿名機制形同虛設。
報告 李弘毅/監察院調查專員
回歸初衷,評鑑與懲戒的用意在於(引自法官法立法理由),並非就法官之個別違失行為逐一評價或非難,而係整體評鑑法官全部違失行為所徵顯之人格,以決定法官所應負擔之責任;已知受評鑑法官有其他應受評鑑之情事時,併予調查及審議,俾收程序經濟與即時蒐證之效。
與談 姜世明/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以美國標準為例,加州法官若有legal error,例外可審查,如反覆性錯誤,其他如權威的濫用、對基本權的輕蔑、故意惡性的企圖性違法以及任何基於忠實履行司法任務以外的目的,這些行為都要查出來,要被阻止。
與談 錢建榮律師/前最高法院法官
現在尋找評鑑的管道很不親民,又拿掉最懂、最有能力的民間團體,不讓他當申請人,拿掉司改會讓評鑑萎縮,達到司法院高官的目的,應該要走雙控方制度。現在最多的是司法院自己移送評鑑會,但實際上司法院自己移送監察院或是懲戒法院即可,司法院自己不敢決定送人審會,人審會成為最重要發動機關,移送機關這件事情要檢討。
完整內容請見 ➤《法官法》新法施行四周年民間版年度觀察報告
主持 黃旭田律師/民間司改會董事長
司改會一開始提出草案就希望有全面評鑑但沒有得到官方支持,中間一度有評核,但效果也很差。法官法修法前,有個案評鑑跟類似全面評鑑,但現在官方不存在全面評鑑。邀請的講者待過的單位有某種形式上全面評鑑來對法官檢討與了解,所以特別值得來給大家做分享與交流。
報告 黃聖棻律師/臺中律師公會司改委員會主委
臺中律師公會僅公佈各機關中表現最佳前五名,受評者中分數較低者,表現確實有些問題,可證明表現欠佳的法官、檢察官,能夠用評鑑方式來凸顯,特別是在樣本數足夠的情形下。值得注意的是,受評者得分較低者,亦有擔任庭長或審判長職務,顯示法院在選任庭長或審判長職務時與評鑑脫鉤。
報告 梁志偉律師/高雄律師公會司改委員會貴賓
高雄律師公會曾在106年做評鑑,108年結果出爐,接著法官法修法,目前想要推動轉型,推出App目前在測試階段,希望全律會做領頭羊,推動數位化評鑑。
與談 鄭嘉慧律師/臺南律師公會司改委員會主委
為鼓勵律師多多參與,原本一年發一次的獎勵金,改為上半年與下半年度各發一次,但是發現參與的還是那些人,是目前碰到的困境。評鑑結果沒有全面性的公布,只有在網站上公布前面優良者,分數較低者並未公布,但會帶著評鑑報告到院檢拜會。
與談 林永頌律師/民間司改會常務董事
台灣目前在人民對司法信賴不高,人民直接請求個案評鑑,卻沒有一件移送職務法庭,職務評定沒有客觀公正評價,法官服務績效的品質差距過大,不適任法官無淘汰機制的現況,台灣確實需要法官全面評鑑或評核制度。
➤ 座談紀錄|【法官法修法四週年:多元的司法課責】系列座談第一場
➤ 座談側記|【法官法修法四週年:多元的司法課責】系列座談第一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