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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敬鎧案

個案救援 / 刑事冤錯案

陳敬鎧案
視覺鑑定與救援紀錄

陳敬鎧車禍後視力嚴重受損,卻因生活中的活動表現被認定詐盲。本會依專業鑑定意見,關注司法如何理解腦性視障與視覺功能。

民事再審|2020年明台、國泰案件勝訴

判決無須返還保險金。

刑事再審|2023年4月10日第三次再審聲請遭駁回

本會與律師團於4月12日發表聲明。

民事勝訴與刑事再審駁回,分屬不同程序與結果。

從車禍到保險詐盲爭議

事件概述

陳敬鎧就讀彰師大期間,2009年11月車禍住院,因視力模糊會診彰基神經醫學部,認為陳敬鎧雖然眼睛結構正常,但大腦的視覺區域「疑似外傷性大腦視覺皮質病變」,診斷書證明陳敬鎧「因上述原因,雙眼視力皆在萬國視力0.01以下」。

之後,陳敬鎧依照程序申請高中時期投保的南山人壽、彰師大向國泰人壽投保的學生團體保險,和肇事者的明台產險汽車強制保險理賠,共約522萬元。

肇事者懷疑陳敬鎧詐盲,於是便去彰師大偷拍陳敬鎧,拍到陳敬鎧看似行動自如的模樣,認為他涉嫌詐盲。因此,肇事者向保險犯罪防制中心檢舉,陳敬鎧遭移送地檢署後,被以詐欺罪起訴,案經刑事一、二審判決有罪定讞。

陳敬鎧車禍前參與95年新竹全中運手球比賽
照片/陳敬鎧車禍前參與手球比賽照片(95新竹全中運手球賽)
本會的原有救援立場

生活表現如何與專業鑑定對話?

然而,法院的有罪判決中存在難以說服的判斷瑕疵,逕自以個人經驗與明眼人的偏見,認為全盲者無法做到丟飛盤、寫字等行為,進而認定裝盲詐保。

法院捨棄各醫院一系列視覺檢測、張寅教授與陳建中教授的科學鑑定,以及服務視障專業人士重度視障評估之結果於不顧,一味堅持以陳敬鎧失明後努力學習與適應生活之活動表現,作為裝盲詐保之證據,顯然未確實了解視障者的真實生活方式,以自身充滿偏見的經驗法則凌駕專業鑑定的科學報告和證人證詞,作出失明等於失能之結論。

案件紀錄

  1. 車禍後視力受損

    本會2023年聲明記載,陳敬鎧因車禍事故導致腦性視障。

    本會聲明
  2. 刑事判決確定

    高雄高分院以詐欺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確定。

    本會聲明
  3. 監察院通過調查報告

    監察院要求相關檢察機關研議提起再審及非常上訴,並於10月15日發布新聞稿。

    監察院新聞稿
  4. 明台產險民事再審勝訴

    高雄高分院民事再審判決,陳敬鎧無須返還明台產險已給付的保險金。

    本會記者會資料
  5. 國泰人壽民事再審勝訴

    107年度再易字第63號民事再審事件,改判陳敬鎧勝訴,無須歸還保險金。

    法院新聞稿
  6. 第三次刑事再審聲請遭駁回

    高雄高分院111年度聲再字第15、36號刑事裁定,主文為再審之聲請駁回。

    刑事裁定原文
  7. 本會與義務律師團發表聲明

    對再審聲請遭駁回表達遺憾,並指出專業鑑定與再審審查標準的爭議。

    本會聲明
  8. 本會說明救援範圍與另案立場

    本會說明詐盲案係依專業鑑定意見進行評估與救援;當事人另涉案件為不同案件,本會未參與其程序。

    本會說明
本會原有的案件問答

11題問答

以下保留本會對本案的原有說明,涵蓋生活能力、考試作答、醫療鑑定及就醫經過。點選問題可展開全文,各題可分別開啟。

Q1為什麼法律扶助基金會、民間司改會等聲援團體認定此案為冤案?

首先,陳敬鎧沒有犯罪動機,理由有二:第一,陳敬鎧是手球國手,沒有積欠債務或欠缺大筆金錢,完全沒有動機為了詐領保險金而讓自己無法當手球國手或體育教師,毀了自己大好前程。第二,身為大學生的陳敬鎧,絕對希望自己能夠通過所有考試而順利畢業,不可能故意裝盲而拉低自己的成績,甚至還要麻煩修課老師給予通融才能順利通過考試,可知陳敬鎧也根本不可能為了詐領保險金而讓自己冒著考試不通過、甚至有可能讓自己無法畢業的風險。

其次,陳敬鎧沒有能力犯罪。陳敬鎧發生車禍時,毫無視覺生理專業知識,要如何一連騙過各家醫院、專科醫師(就醫記錄參下方Q5至Q8的就醫與鑑定說明)的各項檢測?更何況台灣大學的鑑定直接量測神經反應,是無法欺騙的(請見Q5台大鑑定報告)。此外,如果陳敬鎧真的有心要欺騙,怎會能「神通廣大」騙過各種專業醫學檢測,但卻粗心到在大庭廣眾下接飛盤、教桌球、寫考卷給所有人看?如此顯然不合理。

較合理的情況是,陳敬鎧發現視力受損時仍抱有可以恢復的期待,因此積極就醫及復健,也努力找尋各種利用光覺、色塊覺來因應生活的策略方法,並且不願讓外界認為他己經全盲,想辦法證明自己還能像「本來」一樣,此為中途失明者常有的心理狀態。

綜上所述,陳敬鎧不僅沒有犯罪動機,更沒有能力犯罪,再參照許多專業鑑定意見,明顯可知陳敬鎧完完全全是個視力在0.01以下的視障者。因此,司改會認定為冤案,並予以救援。

Q2陳敬鎧為什麼「全盲」,卻能寫字、丟飛盤?

「全盲」並不等於「眼前一片漆黑」,仍可能有「對光的感覺」(想像閉眼面光的情況)。再者,「失明」不等於「完全失能」,陳敬鎧是中途失明,具有寫字及運動的記憶,而且陳敬鎧還存有光覺、色塊覺及左下角視野的邊緣視覺,透過策略學習,做到這些事情,並不奇怪。

寫字的部分,陳敬鎧以左手食指及中指的間距作為量尺,寫完一行後,以右手食指觸摸字跡,再移動左手找到下一行的位置。丟飛盤的部分,陳敬鎧會挑選顏色鮮明的飛盤,飛盤照光時會產生「色塊」,移動中色塊會更加明顯。所以,陳敬鎧能感覺到「會動的色塊」,經過反覆練習,就能掌握色塊變化與距離的關係,即時做出回應。

Q3二審判決說,陳敬鎧可以在學校期末考跟其他同學一樣以紙筆作答且通過各科考試?

當時出題老師有幫陳敬鎧準備放大字體的考卷(A3大小),與法官在開庭時看到影印縮小版(A4或比A4還小)不同,並且老師有給陳敬鎧較長的考試時間。再者,陳敬鎧會透過考前準備,限縮可能出現在試卷上的字詞範圍,加上對字型的色塊感覺,去猜題目可能是什麼,但即便如此,閱讀對陳敬鎧仍相當吃力,考試分數並不理想,填答內容文不對題,可參考通識課「台灣的植物」試卷(37分)。

為了配合陳敬鎧的視力障礙,有些老師改用口試,不用紙本試卷測試,有的科目使用播放影片的方式出題,不用完整閱讀紙本也可以填答;有的科目甚至改用服務學習的方式進行評分,但法官並沒有調查了解老師出題狀況,就輕率作出判斷。

Q4高雄地院審理過程中,法官曾問是否願意戴上眼罩運動來證明,為什麼陳敬鎧沒有回應?

高雄地院的法官沒有任何視障專業,在沒有專家協助下,當庭要求陳敬鎧戴眼罩表演,沒有考慮到全盲者對於空間的掌握仰賴特定學習策略與適應經驗。法庭空間並不是陳敬鎧熟悉的場所,無法呈現全盲者所能具備的運動能力。並且,開庭時陳敬鎧已脫離學生時代,忙於職業重建及生計,原培養的運動手感已失去大半,因此,陳敬鎧未回應這個要求。

雖原審時未於法庭空間進行,但開庭時,曾當庭播放105年6月14日陳敬鎧戴眼罩不靠視覺活動的影片。

Q5台灣大學鑑定報告說陳敬鎧的中央區視力僅0.00055,受測者能不能暪過這個鑑定?

台灣大學的鑑定使用了fMRI及EEG,是客觀的檢查方式,不因受測者主觀意識影響,除非受測者有超能力,否則無法改變視覺刺激與反應的客觀對應關係。鑑定共分三部分:

  1. 功能性核磁共振造影fMRI:
    確認大腦視覺區是否對視覺刺激有反應。一般的MRI只能檢查大腦「結構」上的受損,但有些病變是「功能」上而非結構受損(例如弱視),所以採用此方法觀察大腦的運作強度是否和正常人相同。並裝有眼球追蹤儀監控受測者。
    鑑定結果
    陳敬鎧僅存的視覺反應只有正常人的2.6%,遠遠不及正常視力的人。並且反應區域是視覺區中接近大腦深處的地方,大腦表面位置無反應,和受外力造成腦傷的假設符合。
  2. 腦波儀EEG:
    檢查視覺刺激後0.5秒內的大腦反應,記錄大腦神經細胞產生的電位變化,判斷大腦功能是否有異常放電或電位異常。
    鑑定結果
    陳敬鎧的視覺反應嚴重延遲,並遠遜於視力正常的人,僅剩左下角殘餘的邊緣視覺,無法支持物體辨識等高階視覺認知處理。
  3. 心理物理學行為衡鑑:
    推估受測者的視覺解析度及運動的視覺能力。並且實驗設計若受試者不配合或亂答可以偵測出來。
    鑑定結果
    陳敬鎧的視覺敏感度在75%正確率下約為0.00055,在90%正確率下約為0.00042,遠遠低於保險理賠所定的萬國式視力0.02。

台灣大學採用的鑑定方法,能夠排除受測者詐盲的可能性,符合鑑定科學規範。(看鑑定報告)

Q6振興醫院趙效明醫師診斷陳敬鎧是「皮質性失明」,醫師怎麼說?

依趙醫師開庭筆錄的證詞,簡單整理如下:

趙醫師認為陳敬鎧是罕見的案例。他的眼球結構、瞳孔反射正常,但做了電氣視網膜生理圖(ERG)及視覺誘發電位(VEP),顯示陳敬鎧的不反應期比較緩慢,表示神經傳導有問題,而圖案型的Pattern ERG或VEP,幾乎沒有反應。

而ERG及VEP無法假造,即使很有經驗的玻璃體視網膜專業醫師去做檢測,也假造不出來這樣的資料。況且陳敬鎧有「眼球震顫」,這樣的患者視力不會太好,眼球震顫的檢查,他閉不閉眼睛,都可以看的非常清楚。

並且,振興醫院的檢測方式是使用Burian Allen撐開眼皮,受測者根本無法「故意闔眼」。

趙醫師另外參考了陳敬鎧在彰基的腦部血液灌流測驗,PET顯示兩側枕葉灌流不佳,所以做出「皮質性失明」的甲種診斷書。
(看診斷書)

Q7陳敬鎧未通過三軍總醫院的詐盲測試?視覺電生理專家怎麼說?

三軍總醫院所做的視網膜電圖Pattern ERG、視覺誘發電位Pattern VEP,及Flash VEP圖表等,經視覺電生理專家張教授鑑定,認為陳敬鎧的視覺功能為不正常,並出具兩份意見書。張教授鑑定意見簡單整理如下:

  1. Pattern ERG
    鑑定結果
    三總對陳敬鎧所作的Pattern ERG 結果,(P50-N95)/(N35-P50) 比值小於1.1,表示N95不正常,並顯示為問題出在視神經。
  2. Pattern VEP
    鑑定結果
    三總對陳敬鎧施測的Pattern VEP圖形無N75、P100及N135標示,也無明顯的N75、P100及N135可辨,不易判讀,無法當作正式的測試報告。縱勉強嘗試,仍可發現陳敬鎧的數值都較正式值偏低許多,PVEP顯不正常。
  3. Flash VEP
    鑑定結果
    三總對陳敬鎧施測的Flash VEP波形並不正常,與正常的Flash VEP有明顯差異。

張教授認為,三總所做的Pattern ERG、Pattern VEP、Flash VEP、Multifocal ERG、Multifocal VEP等客觀檢查所作的「正常」判斷缺乏學理依據,難以贊同,並認為圖表結果顯示陳敬鎧的視覺功能為不正常。

Q8為什麼彰基陳醫師認為陳敬鎧可能是裝盲?

在過去社會對視覺損傷的認知多以「眼球結構受損」為主,因「大腦皮質或視神經傳遞路徑」受損所造成的視覺障礙,了解仍不普及。在這類視覺障礙被認識前,患者經常被認定是故意裝病。而在台灣眼科醫師的專業是以「眼球結構」為主,而陳醫師是視網膜專科醫師,涉及「大腦皮質或視神經傳遞路徑」相對並不熟悉。

依開庭筆錄中陳醫師的證詞。起初,陳醫師依眼科檢測的流程,曾開立陳敬鎧「萬國視力在0.01以下」的證明;並因陳敬鎧眼球結構正常,但腦部血液灌流檢查出他大腦視覺區「雙側枕葉血液灌流相較其他部位明顯減少」,故陳醫師也曾提出「疑似視皮質盲」的診斷意見。

2011年12月,彰化地院檢附陳敬鎧運動影片及寫字考卷給陳醫師,陳醫師認為陳敬鎧的運動能力不像全盲者,他認為打桌球、接飛盤需要眼手高度協調,只有兩眼視力都很好,才能做到。此部分可見Q2說明的運動策略,並不一定要兩眼視力「都很好」才做的到。

有關陳敬鎧「檢測時一直閉眼不配合」的說法,陳醫師二審到法院作證時,法庭上播放了陳敬鎧101年1月檢測左眼視覺誘發電位VEP時的監控影片,檢察官也同意影片中陳敬鎧是偶而眨眼沒有閉眼。另外,陳醫師認為受測者可以「學習」眼球震顫,或透過注意力不集中,來造成「電生理檢測不正常」的結果。但事實上,Q1已說明陳敬鎧毫無視覺生理專業知識,根本沒有能力欺騙並通過各家醫院、專科醫師的各項檢測。其中,振興醫院的檢測方式是使用Burian Allen撐開眼皮,受測者根本無法「故意闔眼」,另可參考Q6,振興趙醫師認為即使是很有經驗的玻璃體視網膜專業醫師去做檢測,也難以假造。

最後,雖然在彰基所做的「腦部血液灌流核子醫學Tc-99m」檢查,發現了陳敬鎧的大腦視覺區「血液灌流相較其他部位明顯減少」,但陳醫生在二審開庭時表示這「僅供參考」,和視力沒有直接關係。簡單來說,陳醫師排除了「功能性」檢測出的視力受損結果,認為嚴重的視力受損,在「結構」上不可能檢測不到。但實際上,結構性的檢查並不能完全排除因腦部病變造成的視覺障礙,過去已有許多文獻指出, 並不是所有的腦部病變都可以在結構性的影像檢查發現異常。假若認為眼科的視力檢查都無法「防詐」,可參考Q5台大的鑑定方法,己排除受測者詐盲的可能。

Q9為什麼陳敬鎧本來向肇事者提出刑事告訴並求償1千多萬,後來接受以30萬和解,終結訴訟?

在車禍發生後,陳敬鎧除了要調適生活還要處理官司。並且肇事者表示自己沒錢,又懷疑陳敬鎧詐盲,長期跟蹤偷拍,曾發生過兩位男性自稱是肇事者的朋友到學校來找陳敬鎧,發現陳敬鎧不在學校,甚至對系上同學罵髒話,並放話表示會再來找他。在人身安全備受威脅下,長輩說就當是上輩子欠的這輩子來還,為了讓事情早點結束才會達成和解。

Q10陳敬鎧與姐姐在2010年2月的無名小站中,表示視力已好轉?

當時的車禍陳敬鎧傷勢相當嚴重,診斷有腦震盪,腰、胸、頸椎骨折,右邊顴骨骨折、下頷骨脫臼,除了視力有狀況外,聽力及記憶都出現問題。

車禍後,陳敬鎧只具備微弱的光覺,眼前只出現顏色。後來復健期間,色塊從模糊漸漸變得較集中明顯,當時的他認為視力略有改善,也期待視力可能會越來越好。處在治療及復健中的陳敬鎧與家人,對於任何的進展或變化都會抱持樂觀的期待。並且隨著其他傷勢的好轉,積極復建中的陳敬鎧認為視力也有機會改善。

並且2010年2月過後,陳敬鎧仍有持續就醫,在2014年6月24日經振興醫院趙效明醫師診斷陳敬鎧為「皮質性失明」,並開立甲種診斷書(參Q6)。其間也有其他家醫院的診斷證明。

Q11為什麼會找彰基陳醫師,想開「視力變好」的診斷證明?

因車禍而就醫的陳敬鎧,他沒有任何視覺或眼科專業,只能向醫師尋求治療。在最初陳醫師診斷陳敬鎧失明,但大家卻又覺得他看的見,當時的陳敬鎧承受相當大的壓力,不知道該怎麼走下去。陳敬鎧覺得若大家都認為他視力是好的,那他就去找醫生看能不能開視力變好的診斷書,這樣也許事情就不用再糾纏那麼久了,保險金也不想請領,當時甚至也有輕生的念頭,陳敬鎧表示這樣的壓力旁人難以體會。

資料來源與延伸閱讀

最後編輯日期:202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