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下而上建立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

「國家賠償法修法研議專組」律師志工招募

緣起

行政院於今(2021)年9月2日通過法務部擬具的《國家賠償法》修正草案,並送請立法院審議。現行法僅17條且未分章,行政院版修正草案擴增成43條,並分為「總則」、「賠償程序」、「求償程序」及「附則」4章,修正幅度鉅大,對於人民權益、機關作為及國家責任制度之影響深遠。

草案推出後,社會各界討論熱烈,短時間內已至少有十數位專家、學者、實務工作者投書發表意見(詳參附錄)。討論最熱絡者,當屬「現行法第13條存廢或修正」之議題。除此之外,尚有諸多問題,有待進一步討論以形成共識,例如:

  • 【預納訴訟費用】草案維持現制,請求國家賠償的民眾須先依民事訴訟法預納訴訟費用。就此,需討論訴訟費用對人民請求國家賠償形成的實際障礙。
  • 【政府對法官、檢察官之追償要件】草案規定,法官、檢察官因「重大過失」致生國家賠償責任時,政府應對其求償。就此,需討論本規定是否符合《世界法官憲章》的精神。

為使《國家賠償法》修法反映人民之實際需要,並使政府機關能夠藉國家賠償事件系統性地反省、檢討其行政作為、提升人民權利之保障,民間司改會計畫成立修法研議專組,檢視行政院版草案及現行國家賠償事件的實務問題,並綜整各界意見後提出民間版修法草案或建議。

緣此,我們很期待律師朋友願意加入研議修法的行列,一起成為夥伴,共同為理想奮戰。誠摯地邀請妳/你參與「國家賠償法修法研議專組」,相約成為台灣社會的另一股進步的力量,作伙一起來做司法改革!

專組目標
一、提出民間版《國家賠償法》修正草案。
二、進行立法遊說,期使立法院通過民間版條文。

專組召集人
江榮祥律師(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常務執行委員)

線上報名 >

時間

10月18日(一) 晚間7時~9時

※如您有意願參與本專組,但上述時間不克出席,仍請於報名連結留下資料。本會將寄送議程、會議紀錄供參,並邀請您參加後續會議。同時,您亦可於會議前,先行提供文字意見、具參考價值案例等資訊供與會人員討論。

地點

民間司改會大會議室(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90巷3號7樓)
※如更改會議地點,將再另行通知。

議程

時間 議程 發言人
19:00~19:10 召集人問候及說明 江榮祥律師
19:10~19:30 秘書處報告 呂政諺律師(民間司改會法律政策部副主任)
19:30~20:50 討論案:
總則(§1~18)
賠償程序(§19~36)
求償程序(§37~38)

先廣泛討論本法修正方向,有初步共識後,逐步討論下列議題

  1. 法官及檢察官行為構成國賠責任之要件(§5)是否妥適?
  2. 國民法官及參審員是否為前述規定之「法官」?
  3. 人民請求國賠,應循民事訴訟法預納訴訟費之規定,是否妥適?
  4. 法官及檢察官有「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得對其求償之規定(§7I),是否妥適?
  5. 賠償義務機關對受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或個人行使求償權之要件,並不限於「重大過失」(§8I),是否妥適?
  6. 草案規定賠償義務機關行使求償權之規定,是否充分(§7)?針對怠於行使求償權之機關及上級機關,是否應有進一步規定?得不予求償之規定,是否妥適?
  7. 草案對於公共設施管理欠缺的賠償義務機關認定方式及流程(§7),是否妥適?
  8. 其他

20:50~21:00

確認研究分工、下次會議時間

※議程及討論議題為暫列,詳細之報告案及討論案內容,將於會議前另行以E-mail通知。除暫列之議程外,也敬請各位大律師不吝提供討論方向及意見。

附錄:投書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