側記|流浪法庭35年:蘇建和案的「冤」與「援」
2026-7-15
蘇建和案走過三十餘年,至今仍因附帶民事賠償訴訟而未落幕。這場講座既是一段歷史回顧,也讓案件當事人「蘇建和」與長年參與救援的行動者「施逸翔」同台對話,談論那些仍在延續的行動。
講座一開始,蘇建和根據個人經驗指出,冤案的形成往往有共通的因素,其中之一是缺乏科學辦案。當調查與證據處理未能回到基本的科學原則,而是單憑警察的「直覺」時,不僅違反了程序正義,也違背了司法應該守住的最低道德底線。
在指出制度問題的同時,他也從自身冤案的經驗出發,進一步談到對司法的期待:他希望法律能平等地對待每一個公民,不因身份、處境而有所差別;而在後續的冤案處理脈絡中,更重要的是讓每個受害者都有機會重新回歸生活,過上安穩的日子。
蘇建和也回望自己剛回歸社會「正常生活」的日子。那時的他因著自身經驗,立志在 NGO 組織工作,並秉持著以平等心看待人權與司法的想法,避免帶著任何先入為主的判斷。這份對自身行動的倫理要求,成為他後續投入人權工作的信念,以及對於司法改革的期盼。
蘇建和以志工身份投入 NGO 工作已有十年之久。回顧當初加入台權會的經歷,他參與的第一個活動是「去除偏見與歧視的標籤」,議題對象包括同志、無家者等被社會標籤化的群體。
在參與過程中,他觀察到所謂的「弱勢」,不只是資源上的不足,他回想起曾經的自己——過去的他在說話或發表意見時,經常遭到否決與打臉,這段經驗也讓他對「以什麼方式被對待」有了更深的體會。
後來他提到,堅持人權工作對他而言是一種信仰,而這份信仰最初被點燃的來源之一,是他的父親。在案件進行的過程中,父親始終在背後默默支持,持續為案件付出心力。
在這樣的經驗中,他逐漸意識到,家庭的支持與自身在案件中的經歷,都是促使他走向人權工作的重要因素。正是在這樣的累積之下,他開始理解,人權工作對他而言已不只是行動上的選擇,更是一種面對自身傷痛、試圖尋求安放的方式。
第一屆蘇案志工團的課程,由蘇建和本人擔任領導。當時作為志工團學員的施逸翔,發自內心覺得蘇建和把人權觀念講解得既厲害又生動:他先是邀請馬躍.比吼導演播放原住民紀錄片,也很喜歡帶著學員校外教學,曾經與學員一同前往貢寮的鹽寮反核自救會參訪。
一期志工團的課程,讓施逸翔開始意識到,人權不該只停留在書寫與記者會上,而是需要走入現場、親自觀察與理解。也正是在那段時間,他逐漸萌生了讓人權理論落地、以行動實踐的想法。
「進入台權會工作,老蘇是一個很重要的人。」
除了是一個契機之外,他也說到,在民主的台灣,任何人都有可能成為冤案當事人,這成為他後來投入人權工作的關鍵轉折,也讓他覺得,蘇建和是一個人權的受害者,卻同時也是一個人權的捍衛者。
接著,施逸翔將主題回扣到蘇案本身,認為濟南教會對蘇案救援而言,是一個長期的行動據點。2000 年 4 月,蘇案展開「走向黎明」救援行動,總共繞行濟南教會 214 天。儘管不知道這樣繞行教會對案件有沒有幫助、會不會看到實質成果,施逸翔仍認為,這是一種行動與意志的展現,象徵公民社會永遠不會放棄。即使過程中難免有些難過與憤怒,但大家都知道,在救援蘇案的路上,我們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
2010 年宣判前的腳踏車之旅,施逸翔雖然沒有直接參與,卻透過這場行動看見蘇案倡議的創意與可能性。蘇建和等人從鵝鑾鼻騎到鼻頭角的路程中,沿途與幾個在地 NGO 合作倡議,例如嘉義的洪雅書房、台中的靜宜大學、高雄的神采飛揚 KTV 等等。
神采飛揚 KTV 的聲援方式,是在螢幕的跑馬燈上打出「救援蘇案」的字樣,讓當天來唱歌的客人看見這個議題。騎行結束後,眾人一樣回到濟南教會,每位志工在明信片上寫下走這段路的心情。施逸翔當時也穿著聲援的 T-shirt,在濟南教會與所有人一起,成為救援路上不可缺席的一員。
2012 年,更三審確定蘇建和無罪定讞後,施逸翔回想這一路的聲援行動,認為科學鑑識是無罪定讞的關鍵因素;但 NGO 組織作為邀請社會關注、參與救援行動的重要窗口,這一路帶給社會的,是去思考蘇案背後的人權、司法與正義是什麼。在施逸翔眼中,蘇案不只是一起冤案,更是一場廣義的人權教育。
回望這段長達三十年的歷程,從冤案救援到無罪定讞,蘇建和逐漸將個人經歷內化為對「作為人的尊嚴」的理解與堅持。在聲援與行動的過程中,人權也不再只是制度性的議題,而是一種任何人都可能面對的基本處境。
或許蘇案所留下的意義,早已超越案件本身。它帶來的提醒在於:當司法可能出錯、個體可能被錯置時,人權工作的存在,正是持續追問並確保每一個人,都不會在國家與權力的運作之中,失去其作為人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