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表意自由,
以法律行動追究責任。
2008年陳雲林訪臺期間,維安執法引發人身自由、言論與集會權利爭議。司改會與民間團體透過義務律師團、聲明與聲援行動,協助民眾尋求法律救濟。
本頁保存2008至2009年的事件與倡議資料。案件經過依當年律師團及民團紀錄整理,五案提告方式依2008年11月20日公布清單呈現。
從維安爭議,到公民的法律行動
2008年11月3日至7日,時任中國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率團來臺,與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舉行第二次江陳會談。訪問期間發生多起維安與抗議衝突,也引發對警察執法界線的討論。
當年民團聲明記錄了高速公路管制、持旗及表達意見遭阻、拍攝民眾被帶離,以及上揚唱片行音樂播放與營業受干預等爭議。律師團其後公布五案資料,指控部分員警過度使用警力、侵害人民權利,並協助民眾採取法律行動。
11月5日,司改會與台權會、勞陣、人本、綠黨等團體按鈴告發北投分局長李漢卿;11月20日,台北律師公會與司改會共同組成超過20名律師的「控訴暴警律師團」。團體也聲援野草莓學運,將個案救濟連結到集會遊行法改革。
「政權可以失落,人權不可以失落。」
2008年11月5日聯合聲明回引2005年第一次連胡會時的人權團體訴求。
資料來源:抗議馬政府向中國人權低標看齊
2008至2009:從抗議到救濟
2008|訪臺爭議與聲援
- 2008-11-03
中山北路持旗與人身自由爭議
律師團清單記錄,三名網友在中山北路散發傳單、持雪山獅子旗,遭警方包圍、控制行動及奪旗,其中一人受傷,三人其後被帶至保安大隊。
- 2008-11-04
上揚唱片行維安執法爭議
民團指控,北投分局長李漢卿在國賓飯店餐敘維安期間,未持搜索票進入上揚唱片行,要求停止播放音樂並拉下鐵門,涉嫌違法搜索及強制等罪。
- 2008-11-04
圓山拍攝與強制帶離爭議
律師團記錄,紀錄片導演陳小姐在圓山飯店外拍攝,被要求出示證件後遭壓制、帶入警車及派出所,造成多處瘀傷與擦傷。
- 2008-11-05
晶華酒店騎樓壓制爭議
律師團記錄,黃小姐、曾小姐在晶華酒店側門斜對面騎樓,遭警力以盾牌、警棍推擠及壓制,造成指骨骨折、頭部挫傷及多處擦傷。
- 2008-11-05
民間社團發表〈抗議馬政府向中國人權低標看齊〉聲明
由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總會發起,多個民團連署,要求馬總統道歉、警政署長王卓鈞與國安局長蔡朝明下台、立法院修正集會遊行法,並號召成立義務人權律師團。
- 2008-11-05
第一波法律行動:按鈴告發
司改會與台權會、台灣勞工陣線、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綠黨等團體,於下午4時由時任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律師,在台北地檢署按鈴告發北投分局長李漢卿。
- 2008-11-06
江同學受傷與警力使用爭議
律師團記錄,台大研究生江同學在晶華酒店外關注抗議活動時,遭警棍、盾牌推擠擊打及腳踹,造成頭皮撕裂傷與多處擦挫傷。
- 2008-11-06
學生在行政院前靜坐
為抗議維安執法、要求保障言論與集會自由,學生在行政院門前展開靜坐。
- 2008-11-07
學生轉進自由廣場
依林峰正11月13日評論記錄,警方於11月7日傍晚驅離行政院前靜坐學生,學生轉進自由廣場繼續表達訴求。
- 2008-11-09
野草莓學運與各地響應
11月12日聲援文回述,運動於11月9日成軍,提出時任總統、行政院長道歉,國安局長、警政署長下台與修改集遊法等訴求;各地學生也陸續響應。
- 2008-11-11
民團開始「團結靜走」
依11月12日聲援文,15個團體自11月11日起,每晚6至7時環繞自由廣場靜走,聲援野草莓學運。
- 2008-11-12
〈反對國安及警察濫權、檢討集會遊行法存廢〉聯合聲明
台灣法學會、民間司改會、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北律師公會聯合發表,提出 6 項聲明,包含修改集遊法為報備制、廢除違反集遊法之特別刑法規定、檢討禁制區設置必要等。
- 2008-11-20
第二波法律行動:成立律師團
台北律師公會與司改會共同組成超過20名律師的「控訴暴警律師團」,在自由廣場前公布五案資料及提告方式。當時新聞稿另記錄,已有超過500名學者連署聲援野草莓學運。
2009|救濟與人權法制討論
把個案救濟,連結到制度改革
- 訴求 1
要求時任總統公開道歉
11月5日聲明要求馬英九總統就維安執法與人權爭議向人民公開道歉。
- 訴求 2
要求警政與國安首長負責
當時聲明要求警政署長王卓鈞、國安局長蔡朝明下台;野草莓學運也提出相關政治責任訴求。
- 訴求 3
檢討集會遊行法
11月12日聲明主張報備制,或原則報備、例外許可;檢討特別刑罰、改採行政罰,以及重新檢討禁制區與管制範圍。
- 訴求 4
調查執法並追究責任
要求監察院、法務部及相關機關調查濫用職權與違法執法,公開調查及處理結果;同時要求執法者維護憲法保障的表現自由。
- 訴求 5
保障和平靜坐學生
要求學校與教育主管機關不得藉故施壓、威脅、騷擾或懲處,並主張警方不應僅以未申請為由,對無明顯立即危害的集會採取強制措施。
- 訴求 6
成立義務人權律師團
號召律師接受民眾舉報人權侵害個案,作為法律行動基礎;其後於11月20日宣布成立「控訴暴警律師團」。
資料來源:11月5日台灣公民社會聯合聲明
律師團公布的案件與法律行動
以下依2008年11月20日新聞稿附表,保留五案當事人的原有匿名方式、案發經過與提告方式。「自訴、告發、告訴」是當時清單的分類。
- 案件 01 / 當時採行:告發
上揚唱片
律師團當時記載:2008-11-04 傍晚,北投分局長李漢卿擔任陳雲林、連戰於國賓飯店餐敘維安指揮工作,未持搜索票即進入中山北路與民生東路口之上揚唱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強制搜索播音設備並要求暫停播放音樂,更指揮警察以強暴脅迫之方法強制店家拉下鐵門。
- 案件 02 / 當時採行:自訴
黃小姐、曾小姐
律師團當時記載:2008-11-05 晚間至晶華酒店側門斜對面騎樓坐著聊天,警方於中山北路二段 45 號前後出口劃出封鎖線,部隊以盾牌、警棍推擠、戳打並將二人壓擠至牆壁達 2 分鐘以上,造成指骨骨折、頭部挫傷及多處擦傷。
- 案件 03 / 當時採行:自訴
江同學 (台大研究生)
律師團當時記載:2008-11-06 與民眾於晶華酒店外關注自發性抗議活動,遭員警、替代役男以警棍、盾牌推擠擊打,跌倒在地後遭腳踹踢,造成頭皮撕裂傷、左膝、左足踝、右肩擦傷及右臂瘀青。
- 案件 04 / 當時採行:告訴
陳小姐 (紀錄片導演)
律師團當時記載:2008-11-04 上午 11 時左右(陳雲林已離開飯店)於圓山大飯店主建物外被警方阻止拍攝、要求出示證件,拒絕後遭圍成人牆推往警車、壓制於後車廂並塞入車內。抵中山分局圓山派出所後遭四名員警以「抬豬公」方式抬進警局,造成多處瘀傷與擦傷。
- 案件 05 / 當時採行:自訴
三名網友
律師團當時記載:2008-11-03 於中山北路沿線散發傳單主張言論自由,遭警方以人牆包圍及抓手控制行動,警方違法搶奪其手中之雪山獅子旗,並聲稱持旗違反規定,過程中導致其中一人受傷,最後三人遭違法拘禁於保安大隊。
當時新聞稿將北投分局長李漢卿、松山分局長黃嘉祿及中山分局多位員警列為被告對象,並表示不排除累積更多個案後再提第三波訴訟。以上為當時法律行動的紀錄。
資料來源:2008年11月20日原始五案附表
上揚唱片案的後續紀錄
2009年5月4日新聞稿記載,北檢已於4月24日對李漢卿等作成不起訴處分,民團因而再次提出聲援與請願。這筆不起訴紀錄針對上揚唱片案;本區五案清單仍以2008年公布內容呈現,各案經過與提告方式應與後續裁判結果分別閱讀。
回到當時的記錄與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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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網刊登:2008-11-05|新聞稿
抗議馬政府向中國人權低標看齊
台灣公民社會聯合聲明
台灣公民社會聯合聲明,提出道歉、首長責任、修法與義務律師團等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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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網刊登:2008-11-05|新聞稿
波麗士執法過當,警總幽靈再現~民間司改會按鈴控告北投分局長李漢卿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勞工陣線、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綠黨
記錄11月5日下午由林峰正律師按鈴告發的第一波法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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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網刊登:2008-11-12|新聞稿
反對國安及警察濫權、檢討集會遊行法存廢~聲援野草莓學運之訴求
台灣法學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北律師公會
法學會、律師團體與司改會共同提出六點聲明,討論表現自由及集遊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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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網刊登:2008-11-12|新聞稿
民間社團 團結靜走,支持野草莓,守護咱台灣!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記錄15個團體自11月11日起發起靜走,支持野草莓學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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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網刊登:2008-11-13|評論
網路學運與押人取供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律師
林峰正律師評論學生運用網路直播聲援,以及當時羈押制度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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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網刊登:2008-11-20|新聞稿
馬總統別再視而不見!重點不只是暴力,還有暴警~民間社團成立控訴暴警律師團,控訴暴警執法過當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律師團成立記者會與五案附表,保存當時的案發記錄及提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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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網刊登:2009-05-04|新聞稿
兩國際人權公約真的準備好了嗎?「我控訴~警察國家」記者會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民團回應上揚唱片案不起訴,並質疑當時集遊法修法草案與兩公約承諾的落差。
11月5日聲明由台權會、司改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總會發起,連署者包括台北律師公會、台灣勞工陣線、原住民團體、環保及青年團體等。11月12日靜走文列出的15個發起團體則涵蓋集遊修法、人權、勞工、環境、婦女、媒體與廢死等領域;完整名單保留於各篇原文。
從歷史個案,持續關注集會與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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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公約與施行法的立法、施行沿革
立法院資料|區分2009年3月31日完成審議、4月22日公布與12月10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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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江陳會談時間紀錄
海基會資料|查閱2008年11月3日至7日在臺北舉行會談的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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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陳雲林訪臺爭議
外部彙整|提供事件背景索引,個案指控與法律行動仍請對照當時原始資料。
表意自由、集會遊行與警方執法界線,仍是公民社會持續關注的議題。可由相關專區閱讀後續案件、改革倡議與人權資料。
最後編輯日期:2026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