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下而上建立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

專題一 紀惠容/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執行長-司改國是會議兩周年研討會

希望社福行政先行,而非司法先行。

性別與兒少議題牽涉到人民對政府的信任度,其案件量大且與人民直接相關(家事案、性侵案);因此人民如何看待法官、檢察官影響司法信賴度。

  1. 對許多議案的無力感(議而不決,決而不行)。例如:通姦除罪化,法務部以民意未到為由而停滯不前。
  2. 民間角度:跨部門整合。民間希望社福、行政先行,而非司法先行(尤其對非行少年案件);社福單位與司法單位互相爭執誰該負責,兒少權益因此被犧牲。
  3. 兒少及性別委員會成立,但卻無作為。是否真能改變司法人員的性別意識,使其多了解諸如家暴、性侵、外勞等案件的脆弱處境?實際情形,司法系統的性別完全沒有被改變。希望此委員會能多做些什麼。
  4. 只蒐集到很多的言論及個案的傷害,則如何有更積極的作為,讓我們與司法的對話或在性別司改上有進步。
  5. 優生保健法(心跳法案):用多數人來決定懷孕婦女的身體自主權,完全違反ceadow。第9條中所稱之第三方,是否能盡快決議第三方是誰。
  6. 希望司法人員及檢察官能對ceadow有更多認識、理解及被訓練。
  7. 目前司法與政府行政體系的對話不足,希望有積極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