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下而上建立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

研討會一 林俊宏/台北律師公會司法改革委員會主任委員-司改國是會議兩周年研討會

司法本身是為了人民而存在。

制度面改革的困境:

  1. 欠缺整體藍圖,沒有具體方向,導致單點式修法,會有互相矛盾衝突的地方。例如.大法庭vs金字塔。成績單取向,人民不一定有感,缺乏與人民溝通對話的橋樑;人民的不關心源自於認為司法改革的內容與自己無關。沒有藍圖就沒有時程,無法得知進度,無法進行評估。
  2. 配套不完整。例如刑事訴訟法的修正,羈押替代處分
  3. 官方希望變動不要太大,盡量依現有制度去調整。但會有司改國是會議,正是因為人民對過去的司法制度不滿意。官方只求有不求好,改革誠意不足。
  4. 本位思考:法律人本位。實際上司法制度的使用者絕大多數是一般人民,所以應站在人民立場看,甚至讓相關團體加入;但目前實際上大部分仍都以法律人為主。當大家有相互溝通對話才有折衷的空間。
  5. 自我感覺良好:自認為制度很好,不用再改,為何司改國是會議還要提出。
  6. 執行階段應讓更多非法律人參與其中。
  7. 設立常設性單位以監督司改國是會議決議的落實(長期監督)。

結語:司法本身是為了人民而存在的,不是為了官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