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電子報|別再看《鐵拳教育》了,來聽律師聊聊台灣真實校園法治現況
2026-6-29
民間司改會時常給人「只關心刑事案件」的印象,我們救援的冤錯案件,也確實是專注於刑事定讞的冤錯案。但其實,從刑事冤錯案出發,我們有時會看到不同法體系案件之間的相互影響性,例如刑事案件確定後,附帶的民事訴訟怎麼認定;或是行政處分與救濟的狀況如何影響刑事法院引用證據的情形。
後者尤其例如像冤獄平反協會、司改會救援的特教老師許倍銘案,李衣婷律師於「失敗的啟發-談救援冤案」一文中即提到,由於性別平等教育法第 41 條(事發時的第 35 條)中,明定法院對於事實之認定,應審酌各級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之調查報告,且實務上性平調查報告也確為傳聞之例外而有證據能力,一旦性平調查結果為性侵害成立,例如像許案有性平紀錄不完整、或是性平委員有應迴避事由但未迴避、學校拒絕提供相關文書供刑事法院調查,行政調查的影響,可能遠遠超過單純的行政判斷而影響到刑事案件,被告要花加倍的力氣證明清白。
而即使是無涉刑事訴訟的行政訴訟,也似乎並非完全不會與「冤案」論述產生關聯。
去年底,一則新聞(2025.12.31/中央社)引起了我們的注意——「教育部次長張廖萬堅今天表示,校事會議制度相關修法,預計民國 115 年 1 月 12 日公布,並『考慮納入』教育團體建議,提供『冤案』補償費用」
怎麼會這樣?
2019 年因為狼師、不適任教師的新聞促成了修法,產生了目前的校事會議,總算是加強不適任教師的處理機制,是教育現場許多慘痛案件好不容易才換來的重要改革。
此法才上路不到十年,校園現場何時、為何、如何跟「冤案」這樣的概念產生了關聯?這期電子報,我們希望從律師的角度出發,一起了解這個近期校園行政調查產生的法治爭議。
立法院這個月15號剛召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下稱《解聘辦法》)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下稱《教師考核辦法》)公聽會。教師團體呼籲「校事會議」盡快廢除;家長及人權團體則認為,校事會議目前仍是許多弱勢孩子求助的唯一管道,在有更好的申訴機制之前,絕對不能廢除。直至電子報發出前,輿論對此議題仍爭執不休。
本篇電子報,我們採訪到長年承辦教師行政訴訟的翁國彥律師,以及光今年已參加近百場中部校園行政調查的蕭逸華律師,按時序整理此議題脈絡。
臺灣高等法院於今年(2026 年) 5 月 25 日做成 115 年度聲再更一字第 2 號裁定,正式為王隆昌案開啟再審。義務律師團對於本次高等法院的裁定甚感欣慰,謹發表聲明如下並將繼續協助王隆昌教授,爭取應有的清白:
2012 年最高法院駁回王隆昌教授的上訴,法院認定力拓公司於南港展覽館工程案得標前即取得評委名單,向王隆昌教授等 8 名評委行賄,王隆昌教授被處有期徒刑 7 年 8 個月確定。然而,本案除了交付賄款的力拓公司董事長特助黃維安的證詞外,並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王隆昌有收賄。
本次高等法院的裁定也對原確定判決中黃維安證稱行賄王隆昌的時間點、金額、方式等提出質疑,認為本案並沒有通聯紀錄,也沒有扣到任何相關賄款,更沒有任何賄款金流可以佐證。原確定判決認定王隆昌教授收受賄賂之事實顯有重大疑問,確有開啟再審、重新審酌之必要。
王隆昌教授因本案的關係,離開了擔任 39 年教職的臺北科技大學,過去對於國家公共建設的政策研究也全部中斷,不僅對於個人的名譽和清白嚴重受損,對整個國家社會的建設發展也造成極大的損失。即使王隆昌教授如今已服刑完畢、回到北科大任教,甚至於 2020 年獲頒卓越貢獻獎,逐漸恢復社會生活,逝去的時光仍無法回復。王隆昌教授最深的期盼,仍是錯判的司法,能夠還他清白。
本案自 2013 年經監察院調查並提出諸多疑點,2015 年檢察總長亦曾為其提起非常上訴,遺憾當時遭最高法院駁回。本次高等法院之所以能裁定開啟再審,除了義務律師團多年來的奔走與堅持,更點亮了檢察體系對「冤案零容忍」的曙光。在律師團於 2019 年向臺灣高等檢察署提出「有罪確定案件審查」請求後,審查會認定本案確實具有諸多重大瑕疵,最終由檢察官主動為本案提起再審。
14 年過去,爭取清白的路從未放棄。今日再審程序的開啟,讓王隆昌教授的平反之路跨出了重要的第一步。義務律師團將持續全力投入後續的再審程序,期盼法院秉持公正、客觀的態度,審慎檢視全案證據與事實,早日還給王隆昌教授應有的清白。
2026 年 1 月,代理孕母議題在台灣再掀論戰。反對者認為商業代孕在定型化契約的操作下,必然斲傷性別平等、帶來剝削;支持者則多相信完善配套能夠規避相關法律風險。生育觸及許多人的敏感記憶,又涉及性別結構與醫療科技,理性討論本非易事。然而,「完善立法即可避免風險」的預設是否成立、如何可能,無論站在何種立場,恐怕都必須先對立法院現行草案有充分認識,方能正面回應這個前提。
司改會性別小組基於關心立法院法案動態,整理相關修法動態、修法提案人與草案版本,為大家劃重點。
當講師秀出一張多顆蘋果放在一起的照片,指出沒有一顆蘋果是對稱的時候,令人頓悟大自然賦予每個生物獨特性。當人們戴上大眾審美的鏡片看向自己的身體,目光會嚴格審視並放大那些不符合世俗定義美麗的部分;但身體的狀態是流動的,每個時期(例如健康時/生病時、年輕時/年長時、生理期時/非生理期時)都在變化,美從來不是單一定義,人們何不練習看待自然狀態的自己身體?
說實話,我平時不是很會畫畫,剛拿到畫紙時還怕自己畫得很難看。但現場的氣氛十分輕鬆,每個人都很專注在自己的作品裡,讓我慢慢放下了壓力,開始享受這個過程。這次活動有一個很棒的核心概念——把我們對自己身體不滿意的地方,轉化成另一種美好的意象。日常生活中,我們多少都會對自己的容貌或身材有一些小焦慮,而這個環節剛好給了我們一個機會,去重新看待這些「不完美」。

2026/07/11(六)14:00-16:00
司思入TALK
當正義遇上計時器:兒少性侵追訴權的「隱形高牆」與拆牆行動
✹ 主持|蔡尚謙/台灣光寰協會理事長、律師
✹ 主講|林芮璿/兒少權心會全芯創傷復原中心社工師
✹ 地點|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中辦公室
(台中市東區雙十路一段4-33號10樓之2)
2026/08/20(四)、25(二)14:00-17:00
教師工作坊
蘇建和案・教材焦點討論
✹ 招募對象|對法律領域的爭議議題教學(teaching controversial issues)感興趣、有意願把相關案例教材融入教學的學校教師
✹ 台中場地點|民間司改會台中辦公室(台中市東區雙十路一段4-33號10樓之2)
✹ 高雄場地點|民間司改會高雄據點(台權會南辦)(高雄市前鎮區一心二路157號10樓之4)
2026/08/23、24(日、一)14:00-16:00
教師工作坊
2026 數位公民種子教師暑期培訓營
✹ 招募對象|現任國中小教師(偏鄉/特偏/極偏教師優先錄取)
✹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2026/07/31(五)截止
✹ 地點|民間司改會台中辦公室(台中市東區雙十路一段4-33號10樓之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