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下而上建立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

2026年7月電子報|心內話全都錄⋯⋯來看看司改會的幕後花絮!

本次電子報將帶大家進入司改會的「Behind the Scene」。首先,司改會從過去冤案救援、法案改革、法治教育的常態議題,隨著時代演進,到現在努力在國際、數位、性別等領域耕耘。在推動改革與倡議的路上,始終需要集結眾人之力。因此,我們邀請四位曾在司改會實習、工作及長期合作的 NGO 夥伴,提供自己對於倡議型組織如何運作的視角。


陳彥亘

陳彥亘/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委員

司改會就像是一個超大型的「司改 buffet」,找了許許多多的廚師,無論中式或西式、肉品或海鮮、沙拉或甜點,司改 buffet 歡迎各種廚師前來大展長才,而且這間 buffet 還會隨著時代的演變,招募不同領域的廚師,增添顧客喜歡的菜色。

馬千雅

馬千雅/前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法案研究員

時常關注司改會的話應該也不難發現,會內有一定比例的聯盟工作,從司改國是會議決議、司法院大法官人選監督、犯罪被害人保障、人權公約落實,還有個別冤案的救援大隊等,團體就各自守備的議題分進合擊、聲援助勢、合作與聯盟,相同議題內亦從個別團體擅長的領域專業分工與串連,是我在各式各樣的 NGO 連線中感受到的活躍能量。

羅禮涵

羅禮涵/前廢死聯盟倡議專員、現任職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廢除死刑倡議專員

司改會是一個願意試錯、有包容、有韌性,又可以讓人在這個空間長出自己的樣子的組織。司改會碰的案子類型很多,觸角伸到的很廣,可能不是每個議題其他個人或組織都有辦法涉獵或關注,但感謝司改會的存在,讓這樣的議題不至於被漏接。

張馳

張馳/前民間司改會實習生及員工、現任職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副秘書長

作為我的第一份工作,司改會讓我理解,改革並不是法條、制度與政策的堆疊,而是與一個個真實的人有關。那些漫長的案件、反覆的討論,以及看似微小、卻得來不易的改變,都讓我看見,所謂改革,是有人選擇在最不容易的地方駐足,引領這個社會一次又一次踏上舉步維艱的前行。

接著鏡頭一轉,一個組織可以有人站在前線發聲,是因為有更多人在幕後開小組會議、研究資料、撰寫聲明(2024 年 8 月電子報:除了救援冤案,司改會在幹嘛?——開箱法案工作);還有一些人,則負擔起繁雜瑣碎的行政事項,讓大家可以無後顧之憂繼續往前衝。


營運長 JJH:小火慢燉,走得更長遠

外界可能覺得在 NGO 工作的人都充滿熱血、燃燒自己,但我其實是一個不太喜歡太拋頭露面的人,也極少站在最前線,反而很享受擔任幕僚和支援的角色。大家覺得最無聊、最機械化的手工或行政流程,我通通都喜歡做(最喜歡包裝類的家庭代工工作)。對於一些繁瑣的行政工作,我會先拆解它,規劃出一套 SOP,然後在執行的過程中不斷調整、提升效率,這對我來說非常有成就感。

行政姿吟:需要我,我就會繼續留下來

自己在非營利組織工作就知道募款不易,尤其我們是倡議類型的組織,所以員工們能省經費就省,不會隨便花錢外包,所有事情都是大家想辦法執行。要大圖輸出,就去學用 Illustrator 製圖;要製作教學光碟,就看影片及網站自學剪輯;要製作電子報,因自己商科畢業,有學過程式語言,就先請免費的志工協助做了電子報格式及網站,再學著用 HTML 原始碼編輯。當時完全是省錢的「手工團體」,成品出來時真的很有成就感。

心內話|__歲的我們,那些印象深刻和魔幻時刻

即將滿 31 歲的司改會,會內成員最小與最大的年齡跨度也差不多是 30 年(殘酷提醒:2000 年出生的人現在已經 26 歲了唷)。

在去年 30 週年之際,我們偷偷訪問了大家的「心內話」,究竟這群一起從事司改工作的跨世代夥伴都在想什麼?邀請你花三分鐘聽聽看!

文:顏品奕/司改會實習生、中原大學財法三乙

我認為,假釋制度的目的,不只是判斷受刑人是否可以提前出獄,更重要的是鼓勵受刑人在服刑期間持續改善自己,讓監獄真正發揮矯正與復歸社會的功能。如果最後無論受刑人如何努力,都只能得到一句「仍有繼續教化之必要」,那麼監獄的功能可能就會慢慢偏向單純的監禁與限制人身自由,而失去原本希望協助受刑人重新回歸社會的意義。

我國監獄的功能現狀雖然沒有可以令受刑人完整矯正回歸社會的系統,但也應該要有做到最基本讓他們可以銜接上社會的功能,才不會導致他們走投無路最後重蹈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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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7(五)19:00-21:00

司思入TALK.台北講座

從豐年節到「封言節」:花蓮警察可以這樣盤查嗎?

✹ 主持|林承慶/台灣原住民族青年公共參與協會理事
✹ 主講|蔡得憲/當事人委任律師、民間司改會義務律師
✹ 主講|徐偉群/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教授、民間司改會常務執行委員
✹ 地點|報導者第二基地(臺北市中山區集英里天祥路3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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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3(四)13:30-16:30

2026 雷震民主人權紀念講座

民主不滿的年代

✹ 主持|陳俊宏/傅正民主研究中心主任、東吳大學政治學系教授
✹ 主講|Richard H. Pildes/美國紐約大學 Sudler 家族冠名憲法學講座教授
✹ 與談|尤伯祥/司法院大法官(暫定)
✹ 與談|張文貞/台灣大學法律學院特聘教授
✹ 地點|台灣大學社會科學院|梁國樹國際會議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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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四)、25(二)14:00-17:00

教師工作坊

蘇建和案・案例教學與教材討論

✹ 招募對象|對法律領域的爭議議題教學(teaching controversial issues)感興趣、有意願把相關案例教材融入教學的學校教師
台中場地點|民間司改會台中辦公室(台中市東區雙十路一段4-33號10樓之2)
高雄場地點|民間司改會高雄據點(台權會南辦)(高雄市前鎮區一心二路157號10樓之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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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9(六)13:00-17:00

記者分享與實作工作坊

誰在告誰?MeToo 之後的資料真相

✹ 講者|林建宏/律師、民間司改會常務執行委員
✹ 講者|徐湘芸/前鏡傳媒資料記者
✹ 講者|陳珮瑜/前鏡傳媒資料記者
✹ 講者|陳虹瑾/鏡週刊人物組主筆
✹ 地點|民間司改會台中辦公室(台中市東區雙十路一段4-33號10樓之2)
✹ 費用|500 元(於報名表中繳納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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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需要長期投入的改革——
司法改革與被害人權益保障,從來不是短跑

2025 年,本會就「未成年性侵被害人追訴時效」問題向憲法法庭提出「法庭之友意見書」,並公布民間版草案進行立法倡議,以支持被害人;之後,法務部衛福部分別接受我們的想法,跟進提出草案。

經過拜會記者會等遊說,成功說服法務部在 2026 年推出放寬「犯保補償金」時效的草案,有望改善目前時效太短,犯罪被害人有時明明案件有起訴,但補償金申請卻被駁回的矛盾問題!同時,也成功使法務部提出了罕見的「溯及既往條款」,讓過去的被害人不因制度的漏洞,成為犯保補償的孤兒。對此,我們也提出再修正意見,希望對被害人的保障可以更完善!

當一位童年性侵被害人長大、好不容易鼓起勇氣提告,檢察官也起訴加害人,但同一個國家機關,卻又以超過補償金的請求時效權為由,駁回申請。近十九年來,據估計已經有高達一千零四十位被害人,因此求助無門。

近期最振奮人心的成果,莫過於在 2026 年 7 月 7 日,立法院終於三讀通過「未成年遭性侵受害人追訴期」延長自 20 歲起算!

然而改革還沒完,我們會繼續監督下去:

  • ☑️ 修正《刑法》第80條,未成年性侵被害人追訴期,延長自 20 歲起算
  • ⬜ 修正《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涉及性交、猥褻之犯行,延長追訴權時效
  • ⬜ 憲法法庭審理「追訴期案」案,持續追蹤審理進度,協助人民、團體提出法庭之友
  • ⬜ 修正《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延長被害補償金的請求時效
  • ⬜ 修正《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過去遭不合理拒絕補償的被害人,溯及適用
  • ⬜ 修正《民法》延長未成年性侵被害人民事請求權時效

司法改革與被害人權益保障,從來不是短跑,而是一場需要長期投入的工作。因此,我們特別邀請大家以定期定額的方式支持民間司改會,成為推動制度改革穩定而重要的力量。

您的支持,能讓我們持續監督制度、提出修法倡議、為被害人發聲。

以定期定額方案支持這個專案者,我們會寄發【司改行動回報】,與您分享每一項改革如何一步步被推動、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