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下而上建立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

318反黑箱服貿義務律師平台|訴訟資料庫

➤資料庫內容

❙ 案件類型:

318反黑箱服貿義務律師平台(點入可回到資料總整理頁面)所處理的案件,包含318事件所涉案件、以及324行政院驅離事件所涉案件。尤其後者,又分為三類:

  • 其一為因佔領立法院或行政院而被政府追訴(罪名例如:侵入住居、煽惑他人犯罪罪、毀損公務員掌管物品罪等),因此需要律師協助的「辯護案」。
  • 其二為因受到公權力暴力驅離而提起之「國家賠償」訴訟。
  • 其三則是在分案與資料上最為複雜的「自訴案」,此類資料又因公民自發性地從不同角度進行究責,再加上法院基於同一性或其他程序上的處理,分為針對下手施暴第一線員警者,以及針對指揮鏈上由下而上不同警察長官者。  

備註: 2014年318事件後,緊接著發生428忠孝西路反核四暴力驅離事件、626烏來擋車事件,當時義務律師團成為廣義協助社會運動的平台,故相關案件也同樣由平台處理,惟資料眾多,此資料庫並未特別處理。 尤其是第三類的自訴案,因為許多都涉及不知名員警無法特定被告問題,所以有些資料夾不多,僅有不受理判決或少數函文。 

❙ 資料類型:

  • 由於所涉案件及當事人眾多,且橫跨不同案件可能涉及同樣法律爭點,經過各種比較後,決定以單純用案號方式將資料歸檔。
  • 每一個「案號」資料夾中,有數量不等的閱卷資料、筆錄、開庭通知等。
  • 同一個案件一審及上訴審,以數字之幾表示(例如7-1、7-2、7-3)。 
  • 資料夾列表(依案號排列):如連結

 

➤資料庫使用說明

❙ 資料來源:

十年的義務律師平台,背後有歷代志工與專職人力的行政支持。在有律師因生涯規劃或各種原因退出時,幾批新生代律師也陸續加入接棒。因此,直到所有案件結束,民間司改會內部累積的資料來自各義務律師及當事人,存檔、掃描方式不盡相同,也確實有部分資料因未回傳而並不在此資料庫中。

❙ 當事人同意:

雖然現存於民間司改會之資料,都是透過當事人及律師在訴訟過程中提供,惟平台一開始運作時,並非以形成學術資料庫為目標,而是即時性地因應訴訟需求而生,因此並未特別請當事人簽訂授權同意做成資料庫之書面,為有裨後續研究者倫理審查上說明,民間司改會透過現有的聯繫資料,嘗試取得當事人同意,目前僅能聯繫上半數左右當事人,故本資料庫無法以直接完全公開在網站上方式呈現,有興趣研究者,請透過以下方式與我們聯繫,民間司改會將於收到表單後與您聯繫討論:

  • 姓名
  • 所屬單位
  • 研究內容及預計所涉案件範圍
  • 聯絡之信箱、電話
  • 保密條款、同意事項的勾選 (本人了解此資料庫之資料僅部分由當事人授權同意公開使用,其餘部分皆僅能內部參考,本人同意在與民間司法改革金會進行面談並簽署相關保密及同意書後,始進行閱覽及運用)  

請填寫表單 

授權相關事宜:如您認為本資料庫所藏之資料,可能與您的案件相關,有意提供授權/停止查閱,請透過以下方式與我們聯繫。

請填寫表單 

重點概覽:

由於資料是以「案號」作為單位進行整理,十年來訴訟資料繁多,且民間資源有限(無法結合AI搜尋等高科技功能建置資料庫),如希望利用「特定議題」作為關鍵字尋找相關資料,建議透過重要判決或新聞概覽,確認可能涉及資料的案號:

重要判決概覽
重點訴訟事件概覽
事件 涉及案號

請警方「依法」交出證據!~肯定行政庭保全證據裁定,警告警察切勿滅證觸法記者會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裁定103年度全字第1號

318辯護
318反黑箱服貿運動,佔領立法院案~二審宣判記者會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106年度矚上訴字第1號

324自訴
針對最高法院駁回王心愷上訴案(324行政院暴力驅離自訴案)~聲明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3年度自字第21號 部分當事人在提出自訴不受理後,其後因2019年刑事訴訟法修法,新增被害人參與新制,因此聲請成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8年度自更二字第5號案件的被害人,此案即是一例。

324自訴
警察長官的責任輕如鴻毛: 324自訴指揮官楊鴻正案二審再判無罪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5年度自字第60號、105年度自字第62號

太陽花佔行政院強制驅離案 北院下午首度傳喚被告馬英九開庭 學運濺血 台灣行政院長涉殺人罪被傳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8年度自更二字第5號

324自訴
324行政院驅離:究責仍未完,歷史不遺忘~324自訴馬江方王案不上訴記者會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8年度自更二字第5號
324國賠
323行政院暴力驅離受害者林明慧請求國家賠償~宣判後記者會
臺灣臺北地方行政法院103年簡字第107號
324國賠
聲明|324行政院暴力驅離事件國賠案二審宣判勝訴記者會
臺灣高等法院109年度上國字第16號
324辯護
就行政院宣布撤回對126名於323、324進入行政院民眾告訴聲明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4年度原矚訴字第1號
324辯護
合議庭心證偏頗,律師團聲請迴避~反黑箱服貿案義務律師團記者會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106年度矚上訴字第3號
323佔領行政院
辯護案二審宣判:1人無罪、16人有罪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106年度矚上訴字第3號
324辯護
刑法第153條煽惑罪違憲! 323佔領行政院案「聲請停止審判暨釋憲」遞狀記者會
最高法院刑事判決109年度台上字第3695號
324辯護
聲明|323佔領行政院辯護案更一審宣判:煽惑部分不受理,毀損部分有罪!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110年度重矚上更一字第8號